蓝湾未来领导力学校2023年转学办理流程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小学生转学办理流程,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蓝湾未来领导力学校转学办理流程指南》。
一、转学办理材料
(一)由于家庭住址迁移需办理转学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转学联系表、转学申请书、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佐证材料:
(1)本县户籍学生提供户口页及户主页、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主页;
(2)非本县户籍学生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3)不动产证或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户籍(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址(不动产证地址或房屋租赁备案证地址)为就近入学依据;
(4)普通高中学生省内转学,需提供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跨省转学的,需提供原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原就读学校等级说明,按照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二)由于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需办理转学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转学联系表、转学申请书、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佐证材料:
(1)提供在本县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2)在本县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3)不动产证或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
(4)普通高中学生省内转学,需提供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跨省转学的,需提供原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原就读学校等级证明,按照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三)户籍在本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需跨乡镇办理转学的应提供以下:
1.申请材料:转学联系表、转学申请书、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医学证明: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
(四)幼儿园学生转学条件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条件。
二、转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校递交转学材料
申请人可在规定的办理转学籍时间,即学校放寒、暑假前一周到寒、暑假后一周内提交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学期转学申请材料,我校会根据陵水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及最新政策要求指导家长完善材料。
(2)学校审核
我校按转学有关规定审核转学申请,同意转入的,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校向陵水县政务中心转学籍窗口递交材料
学生转学籍材料符合陵水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及最新政策要求,我校会统一根据规定的时间,即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内或放假后一周内向陵水县政务中心转学籍窗口递交材料并等待审核。
陵水县政务中心转学籍窗口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我校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按照要求补充材料,待材料补充完整后,会由我校再次向陵水县政务中心转学籍窗口递交材料。
(4)县教育局审核
通过陵水县政务中心转学籍窗口审核的转学籍材料,会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递交到陵水县教育局审核。
(5)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入后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学籍公章并返还学校。
(6)转入核办
我校收到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转学联系表后5个工作日内会将转学联系表及相关转学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在学籍管理系统网上发起转入申请,县教育局在网上核办。
(7)转出核办
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网上核办,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管理系统网上核办。
(8)学生报到入学
学籍调档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我校通知申请人办理报到有关事项。办完转学手续的学生按时到校报到入学。
【报名信息】
免费电话:400-8080-302
联系人:欧阳老师 手机:17310788597 微信:Anne8597
江老师 手机:18017921033 微信:jiangyue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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